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海丰海城“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3 年 2 月 15 日 13 时 33 分,海丰县海城镇二环南路襟德路口路段发生一起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非营运)碰撞行人的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 人死亡、1 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 142 万元。事故发生后,县政府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 493 号)的相关规定,以及汕尾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汕尾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对海丰县海城镇“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挂牌督办的函(汕安办函20234 号)要求,成立了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陈小劲任组长,县应急管理
2、局、海城镇人民政府、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教育局、县总工会抽调人员组成的“海丰县海城镇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下称“事故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事故调查组按照事故调查处理“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和检测鉴定,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分析了事故暴露出的突出问题和教训,提出了加强和改进工作的措施建议。经调查认定,海丰海城“215”一般道路交通事故是一起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一、事故基本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一)事故发生单
3、位及有关人员情况1.事故发生单位情况海丰县城记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城记公司”)为事故发生车辆所属单位。该公司于 2017 年 8 月 25日在海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521MA4X1QY827,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营业期限:2017-08-25 至无固定期限,法定代表人:林少城,注册资本:10 万元,注册地址:海丰县城东镇关后村四组,经营范围:起重机械设备租赁服务、安装、吊装;道路运输服务、搬迁服务。该公司在租赁的场地上搭建简易集装箱房作为办公室,目前有特殊作业车辆 4 辆,员工 8 人。2.事故发生单位肇事司机情况陈*坤,
4、男,广东揭阳人,现住广东省海丰县城东镇,是此起事故的肇事司机。该员于 2004 年 06 月 16 日初次领取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A2,有效期限:2022 年 6 月 16 日至 2032 年 6 月 16 日,发证机关: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根据广东天平司法鉴定所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鉴定意见,陈*坤血液中未检出乙醇(酒精)成分。3.事故发生单位主要负责人情况林少城,男,广东汕尾陆丰人,现住海丰县城东镇,是海丰县城记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总经理、主要负责人。4.肇事车辆情况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1)肇事车辆基本情况肇事车辆号牌号码:粤 N69331;车辆类型
5、:重型非载货专项作业车;车辆识别代号:LFCNPG6P0J2025549;发动机号:1418F084388;注册日期:2018 年 11 月 2 日;发证日期:2018 年 11 月 2 日;强制报废期止:2048 年 11 月 2 日;所有人:海丰县城记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住址:海丰县城东镇关后村四组;品牌型号:三一牌 SYM5505JQZ(STC800);核定载人数:2 人;整备质量:49870kg;外廊尺寸:1529028003880mm;总质量:50000kg;使用性质:非运营;被投保单位: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保险单号:ASHZ001CTP22B021079S;保单到期日期:
6、2023 年 10 月 10 日24 时止;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金额:200 万。(2)肇事车辆检验情况经海丰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委托海丰县城新广通汽车维修中心,对粤 N69331 号肇事货车的制动性能、转向系统、灯光系统和其他设备等进行安全技术检验,检验结论如下: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灯光系统未见异常。(二)事故发生单位安全管理情况海丰县城记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未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未建立健全并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有组织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但未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未组织建立并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三)事故发生经过2023 年 2 月 15 日,海丰县城记吊装运输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尾市泓润贸易有限公司雇请,到海丰县海城镇二环西路海丰惠慈月子中心(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