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讲解了国家层面为了规范和加强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的管理而发布的指导性文件。该办法阐述了制定此规定的背景,指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等有关法规,在应急管理工作的具体情境下起草,意在通过统筹调配科技资源,推动创新力量集聚与科技成果的有效利用来支持应急管理工作科学化、专业化、精细化和智能化水平的提升。它详细界定了适用对象包括国家各类专项计划项目以及应急管理部自身设立的重点项目。办法确立了科技项目管理应坚持的原则是需求驱动、协调统一、分类管理且注重公平公正及规范高效。文中还对相关部门如应急管理部科技和信息化司、业务单位及其他涉及机构的具体职责进行
2、了划分。科信司被赋予了从制度构建到应用推广等一系列核心职能。对于科技项目的咨询专家和承担项目牵头任务的单位同样明确了其工作方向和支持配合方面的要求。最后通知明确了各层次管理者、参与者需要共同协作以达成预期目标的重要性,同时指出了保障机制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方向。关于印发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适用于所有涉及到应急管理部科技项目的机构和个人。特别是国家消防救援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中国地震局等直接隶属或关联部门的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办法。此外,也涵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应急管理机构,它们需要按照通知的规定实施并遵循相应流程来管理和推进地方性的应急管理科技项目。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等非标准行政划分地区同样要参照此方法进行操作。对于科研机构和其他希望参与相关国家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项目的组织来说,通知提供了一个明确的行为指南和基本框架用于指导实践中的各项活动,从而促进了更广泛的安全科学研究和技术革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