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一)安全生产“五同时”,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的要求,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特制订本安全生产“五同时”制度。(二)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级职能机构部门的负责人,均必须在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量、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具体必须认真做好生产管理工作,做好安全管理“五同时”:1、生计计划有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2、布量工作有安全生产要求;3、检查工作有安全生产项目;4、评比方案有安全生产条款;5、总结报告有安全生产内容。(三)企业(厂)级的年度生产(工作)计划,同时列出安全生产目标和措施,并应提出对各分厂及车间的安全生产目标与任务。(四)生产调度会议,在布量、检查生产(工作)中,同时布量、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记录并存档。(五)公司(厂)级领导每月应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并要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及隐患整改措施方案。(六)开展劳动竞赛,需有安全生产竞赛内容。(七)企业、分厂、车间评比先进单位与个人时,必须在评比方案中列入安全生产条款。(八)企业、分厂、车间年度(半年)工作总结中,应有安全生产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