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临泉县“2020.4.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0 年 4 月 14 日 22 时 20 分许,在 S255 临泉县韦寨镇刘邓大军路口,发生一起一般道路交通事故,造成 1 人当场死亡。接到事故报告后,县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由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纪委监委、县公安局、县检察院、县交通运输局、县总工会等相关部门人员组成的临泉县“2020.4.14”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事故调查组”),对该事故进行全面调查。事故调查组通过现场勘察、技术鉴定、调查取证、调阅资料,综合分析,查清了事故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位的处理建议,
2、并针对事故原因和暴露的突出问题,提出了事故防范措施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人员、车辆及相关单位基本情况(一)肇事司机及事故车辆情况(一)肇事司机及事故车辆情况1.1.肇事司机肇事司机。常*明,男,汉族,1980 年 5 月 25 日出生,持 C1 驾驶证,驾驶证号码:34122*,住安徽省临泉县艾亭镇艾亭*。2.2.事故车辆。事故车辆。事故车辆皖 K3C401 蓝色小型轿车,所有人:临泉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使用性质:出租客车;品牌型号:宝骏牌 LZW7150AB5E,发动机号:18E63010990,车辆识别代码:LZWAEAGA9EB130118,核载 5 人,注册日期:2014
3、 年 11 月 21 日,发证日期:2014 年 11 月 21 日,检验有效期至 2021 年 5 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二)相关单位情况(二)相关单位情况1.1.临泉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临泉县顺达运输有限公司。该公司成立于 2003 年 04 月24 日,地址:临泉县邢塘街道办姜尚大道*,法定代表人:钱*,经营范围:出租汽车客运,许可证号:皖交运管许可阜阳字 341221300003,证件有效期至 2024 年 09 月 05 日,发证机关:阜阳市临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该公司现有出租汽车 166 台,公司管理人员 7 人。2.2.临泉县出租车管理站临泉县出租车管理站。该站经临
4、泉县交通运输局(临交字2016140 号、220 号)向临泉县机构编制委员报告,临泉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于 2016 年 06 月 02 日批准成立(临编委201627 号),业务上受安徽省临泉县公路运输管理所指导,主要职责:承担出租车行业的监管服务工作,监督、检查并处理违反出租汽车管理法规的行为;指导出租车公司加强行车安全、思想文明、经营文明、语言文明、仪表文明和车容文明教育;受理乘客来信来访,负责处理乘客投诉;负责出租车市场的稳定工作,掌握出租车司机的思想动态和信息掌控。(三)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认定情况(三)公安交警部门对事故认定情况临泉县公安局交管大队经过调查,于 2020 年 5 月 18
5、 日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临公交认字2020173 号),认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责任如下:1.常*明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至事故地点对路面情况观察不周,未按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违反了中华人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其过错在事故中与对方过错相当,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2.唐*会驾驶非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转弯的非机动车未让直行的车辆优先通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九条之规定,其过错在事故中与对方过错相当,应负事故的同等责任。二、事故经过及应急救援情况(一)事故经过(一)事故经
6、过2020 年 4 月 14 日夜间,常*明驾驶皖 K3C401 出租车从临泉县城北靖波中学接一名乘客去姜寨。沿途经过四化路、光明路、迎宾大道、沈郢路、迎宾大道、S255 省道。当天夜晚 10 时 20分许,常*明驾驶皖 K3C401 沿 S255 省道由东向西行驶,至临泉县韦寨镇刘邓大军路口即 62KM+235M 处,同向行驶的唐*会驾驶着两轮电动车,突然从右侧窜出来向左转弯,常*明急忙刹车,事发突然,没有刹住车,常*明驾驶的机动车的头部撞到唐*会驾驶电动车的尾部,电动车被撞倒。事故致使唐*会当场死亡,两车受损。死者信息:唐*会,女,身份证号码:510226*,户籍地址:重庆市合川区*。(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二)事故应急救援及善后处置情况该交通事故发生后,肇事司机常*明及时拨打了 110 和 120求救,接到报警后,辖区派出所(韦寨镇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赶赴事故现场,维持现场,疏通交通,指导救援,初步了解情况,随后 120 救护车和交警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