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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规范DB21T4325-202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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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412945 上传时间:2025-12-16 格式:PDF 页数:13 大小:397.23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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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规范讲解了辽宁省推进农村地区客运、货运与邮政快递融合发展的系统性标准要求,全面涵盖了服务模式、主体资质、站点建设、线路运营、人员管理、运输配送及监督机制等关键环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规范描述了“客运班车代运邮件快件”“货运班线”和“农村客货邮+”三大核心服务模式,推动城乡客运车辆行李舱资源用于快件运输,鼓励在物流需求大的区域开行定点定线的货运班车,并支持与电商、旅游、农业等产业联动,拓展服务场景。文件明确了服务主体必须具备合法经营资质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收寄验视、消防安全、信息保护及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强调参运车辆应具备定位监测功能并实现信息互联。对服务站点提出

2、分级设置要求,涵盖县级共同配送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和村级融合站点,规定其选址、功能分区、设施设备配置与标识标牌标准,确保统一化、规范化运行。在线路组织方面,要求科学规划线路走向与停靠点,合理配置客货邮专用车辆,保障运输效率与安全。人员需持证上岗,遵守服务规范,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运输配送过程须执行标准化操作流程,强化包裹交接、分拣、运输各环节管控。针对丢件、损毁等异常情况,建立快速响应处理机制。同时,通过合同管理、服务公示、用户信息保护和服务监督体系,全面提升服务质量与透明度,保障农村群众出行、购物、寄递等多方面民生需求。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服务规范适用于辽宁省范围内从事农村客运、货运物流、邮政快递及相关融合服务的企事业单位和运营机构,尤其适用于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道路运输企业、快递物流企业、城乡公交公司以及参与农村电商和供应链服务的经营主体。该规范也适用于县级共同配送中心、乡镇运输服务站和村级寄递网点的规划建设与运营管理单位,为其提供统一的服务标准和技术指导。同时,对于参与农村客货邮融合项目投资、监管、评估的政府部门、行业协会及第三方服务机构具有重要参考价值。本文件为推动农村交通运输资源整合、提升农村物流效率、促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提供了可操作的技术支撑,特别适合在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数字乡村建设和农产品上行体系构建过程中推广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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