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青岛红岛经济“316”一般道路交通事故2018 年 03 月 16 日 18 时 50 分许,在青岛高新区新业路与和融路“十”字形路口处,一辆燃油三轮车与一辆重型自卸货车相撞,造成 2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 160 万元。事故发生后,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国务院令第 493 号) 、 山东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省政府令第 236 号)和山东省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制规定 (省政府令第 256 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红岛经济区管委(筹)成立了由安监局局长任组长,管委办公室(应急办) 、党群部(工会) 、建设局(交通运输) 、监察审计局、便民服务中心、安监局、公安分局、交
2、警大队等部门有关人员组成的事故责任调查组开展责任调查工作,并邀请交通运输行业的专家参与了调查。事故调查组坚持“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经现场勘查、调查取证、技术检测和综合分析,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原因,认定了事故性质,并针对在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了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事故涉及车辆、人员、企业及现场道路情况(一)事故涉及车辆、驾驶人及乘坐人员情况1.燃油三轮车及其驾驶人情况(1)车辆情况。无号牌“中豪”牌燃油三轮车:车辆登记车主:无,发动机号:无, 识别代码:LC3HBKZ56F07ZO265,检验情况:无、保险情况:无
3、。(2)驾驶人情况。陈振磊,男。交通方式:驾驶无号牌“中豪”牌燃油三轮车,经查:陈振磊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3)乘坐人员情况。马海申,男,交通方式:乘坐无号牌“中豪”牌燃油三轮车,经查:马海申身份真实有效。2. 重型自卸货车及其驾驶人情况(1)车辆情况。鲁 UL7576 号“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车辆登记车主:青岛鼎坤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核定载人数:2 人,检验情况:检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保险情况: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被保险人:青岛鼎坤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被保险人与车辆登记车主一致,强险有效期止:2018 年 12 月 21 日,商业险有效期至:2019 年 0
4、1 月 02 日,发生事故时车辆未载货, 车辆未改装。 鲁 UL7576 号“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已取得道路运输证(2)驾驶人情况。李旭日,男,交通方式:驾驶鲁 UL7576 号重型自卸货车,伤亡情况:未受伤,经查:李旭日驾驶证真实有效,准驾车型:B2。(二)事故涉及企业情况青岛鼎坤盛土石方工程有限公司, 成立于 2015 年 10 月 28 日( 统一 社 会 信 用 代 码 :91370203MA3BY0F89X) ,企业法人:赵纯平;经营范围:土石方工程、建筑设施安装、道路硬化工程、市政配套工程、庭院绿化工程、内外墙粉刷(不含高空作业)、防水工程施工、房屋拆除、机械设备租赁 ;批发:建筑
5、材料、五金交电、电线电缆、木制品、建材、钢材。(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已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鲁交运管许可青字 370203003366)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证件有效期为: 2021 年 1 月 10 日, 该单位所属鲁 UL7576号“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有效期至 2018年 12 月 28 日。年度审验有效期至 2018 年 12 月 28 日。企业所有车辆均安装卫星定位系统及行车记录仪,从事运输业务的驾驶员李旭日均取得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资格证;准驾车型:B2; 档案号:370285016130;从业资格类别:
6、经营性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初次领证日期:2010 年 11 月 19日,有效期至 2023 年 12 月 04 日,发证机关:青岛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从业资格为正常。鼎坤盛公司安全管理情况:经调阅该公司安全管理资料,安全管理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应急管理、隐患排查治理、驾驶人培训档案、安全检查记录等基础安全管理档案资料建立健全。根据调查组调取的鼎坤盛公司 3 月份的车辆安全配置表和车辆安全设施设备定期自检表,共排查自卸车 8 辆检查结果为正常。(三)车辆行驶路线及目的1.鲁 UL7576 号“豪沃”牌重型自卸货车,沿新业路由西向东行驶,空载准备返回汇智桥路附近工地,发生交通事故。2.陈振磊驾驶无号牌“中豪”牌燃油三轮车载着马海申沿和融路由南向北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四)事故道路情况1.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现场位于高新区和融路与新业路“十”路形口处。2.事故道路情况。和融路与新业路路口处,新业路为东西走向,双向两车道,设有中央黄虚线;和融路为南北走向,双向两车道,设有中央黄虚线,事故现场路面平整、无障碍物等。该路口开通至今未发生过道路交通事故,未列入危险路段。3.道路安全设施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