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讲解了为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安全生产问题的能力,强化防范化解安全风险、消除事故隐患的重要性,以及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推动实现更为安全的发展。该文件提出要建立完善与新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科学高效的安全生产执法体制机制,解决多层多头重复执法的问题,并通过创新执法模式,科学研判风险、强化精准执法,转变工作作风,确保人民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文件还明确了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负总责,要求根据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状况等明确省市县三级执法管辖权限,确定各级执法管辖企业名单,以避免多级执法冲突。同时强调针对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
2、竹等高风险行业的重点检查,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并且对于存在重大隐患或曾发生事故的企业实施动态检查。此外,文件指出要严格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罚,不得选择性处罚,建立典型执法案例定期报告制度,密切行刑衔接,加大对危险作业行为刑事责任追究力度。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意见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应急管理机构,包括中国地震局、国家矿山安监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以及部消防救援局、森林消防局,部机关各司局,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中心等。此文件指导这些机构在各自的职能范围内加强对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的重视,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执法人员的专业素养,确保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有效执行,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