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封开县南丰镇“5·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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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封开县南丰镇“527”一般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2021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15 分许,封开县 X450 线 66 公里 300米急弯路段发生一起货车失控驶出路外侧翻到斜坡的道路交通事故。事故造成 1 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 110 万元。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 193 号令)和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公安厅 交通运输厅 教育厅印发 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的通知粤安监2017155 号规定,经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初步调查符合 广东省生产经营性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指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相关规定要求

2、(二)项相关规定要求,根据肇庆市道路根据肇庆市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交通安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 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第二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经封开经封开县人民政府同意县人民政府同意,由封开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由封开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组织成立封开县织成立封开县“5.275.27”一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组一般道路交通责任事故调查组(以下简称以下简称“调查组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开展事故调查处理工作,调查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县纪委监委、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县公路局、县人社、县纪委监委、县应急局、县总工会、县公路局、县人社局

3、、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人员组成。局、县交通运输局等部门人员组成。事故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和“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通过现场勘验、调查取证、检测鉴定等方式,查明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原因、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情况,认定了事故性质和责任,提出了对有关责任人和责任单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位的处理建议,总结了事故教训,提出了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建议。一、事故发生经过及应急处置情况(一)事故发生经过(一)事故发生经过2021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15 分许,驾驶人袁某驾驶桂 J65XXX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由封开县南丰镇往大玉口镇方向行驶,行驶至封开县 X450

4、 线 66 公里 300 米急弯路段时,因在容易发生危险的路段行驶时未能及时降低车速及操作不当导致车辆失控冲出路外坠落斜坡,造成驾驶人袁某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二)事故应急处置情况2021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21 分许,肇庆市公安局接到匿名群众报在封开县X450线66公里300米南丰镇九盘村路段的一个急弯处,有一辆运载水泥浆的搅拌车掉下斜坡,车辆损坏严重,不清楚是否有人员受伤,需要救护车及消防车。封开县交警大队南丰中队接到市公安局指令后,立即组织值班交警赶到事故现场勘查,同时迅速通知 120 和 119 派救护车、消防车赶赴现场救治伤

5、者。2021 年 5 月 27 日 10 时 22 分许,封开县南丰消防中队接到警情通知,立即赶赴现场进行施救;封开县第二人民医院接到120 出车通知,约 10 时 30 分许到达事故现场,待封开县南丰消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防中队工作人员将伤者袁某从车上救援下来后立即对其进行抢救,袁某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效死亡。经评估:此次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交警部门、消防部门和医疗单位救援响应迅速,现场处置得当,救援、善后行动开展有序,在事故应急处置中无次生灾害、无衍生事故、无疫情发生。二、事故相关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一)事故车辆情况桂 J65XXX 号重型特殊结构货车(以下简称“事故货车”)

6、:车辆所有人:广西建都混凝土有限公司,登记地址:贺州市信都镇东和社区石龙路 XX 号,使用性质:非营运,品牌型号:三一牌SY5250GJB3A,发动机号:P38XXX,车辆识别代号:LFCDH95P3C1004824,行驶证注册日期:2012-7-10,发证日期:2012 年 7 月 10,核载人数:2 人,车辆尺寸:9450*2500*3960mm,车辆检验有效期止于2021年7月31日,车辆强制报废期为:2027年 7 月 10 日。车辆承保保险公司: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贺州市中心支公司,保险单号 805072020451191000435(交强险),805122020451191000034(商业险)。该车未办理道路运输证。事故发生时,事故货车有驾驶人 1 人,由广西贺州市信都镇出发,前往封开县大玉口镇,事发时所载货物为十方水泥浆,净重约 19 吨,有超载行为。欢迎光临安全人之家https:/事故发生后,经检测,事故搅拌车因车辆损坏严重,无法检测车辆的灯光系统、方向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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