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津县豆沙镇“1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讲解了发生于2021年12月10日,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及直接经济损失达260余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的相关情况。事故涉及两辆车:一辆五菱牌LZW6446BTY小型普通客车(云D7XXXX)以及一辆解放牌CA5310CCYP25K2L7重型仓栅式货车(渝D8XXXX),前者所有人为田XX,后者为重庆xx物流有限公司挂靠车辆,实际所有人为康XX。调查报告显示小型客车和重型货车在转向性能上均符合技术标准要求,但两者制动系统存在问题且行驶速度超出安全标准限值,分别鉴定为45.5km/h与5355km/h左右,这可能成为引发本次事故的主要因素。此外报告深入探讨了事故发生原因、明确了事故性质,并对负有相应责任的单位和个人作出了严肃处理建议,并提出了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以避免类似悲剧再度上演。盐津县豆沙镇“12.10”较大道路交通事故调查报告适用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运输企业参考。针对交通警察部门,在处理此类事件时可以依据本案例中的细节规范执法流程;运输企业则可以通过了解该报告中暴露出来的管理漏洞如车辆维护不当、超载等安全隐患问题加强内部管理制度建设和从业人员教育力度;地方政府机构也应当以此作为改进本地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的重要资料来源,提高辖区内交通安全水平,预防和减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风险。